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
二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1产生的背景根源及特性不同近代民法是顺应大陆法系国家市民社会个体利益自由与秩序和谐的需要而产生的具有一定的体制超越性和中立性,因而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制定的各种规则制度有一定的相互借鉴。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
1普通法法系是指以应该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对比的一种法律制度2普通法法系的地理分布自17世纪英国开始对外进行殖民扩张以后,英国法也随之在英国国外传播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