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大陆法(普通法大陆法法官比较)
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一英美法系 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英美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他们当中大部分以英联邦国家为主该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称“大陆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
以下回答摘自百度百科当代世界存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三大法系大陆法系一词中的“大陆”两字指欧洲大陆,故又有“欧陆法系”之称,与英美法系同为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均采用;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如下1 法律渊源方面大陆法系主要依据成文法,而英美法系主要依据判例法2 适用法律技术方面大陆法系倾向于逻辑推理,英美法系则更注重归纳和类比3 法典编纂方面大陆法系倾向于法典。